為進一步加強意識形態工作責任,規范公司網絡工作群信息管理工作,把握正確輿論導向,營造良好宣傳氛圍,嚴格做到自覺、自律、自警、自醒。具體規定如下:
一、公司工作群的建立遵循“規范管理、專人負責”的原則,因工作需要,由相關部門提出,報黨群辦公室登記備案。
二、新建工作群必須明確群管理員,群內人員需實名制,群管理員負責每天查看群內信息,發現不當言論應及時處置。
三、群管理員為其管理工作群的意識形態第一責任人。
四、工作群只用于公務交流及工作信息分享,不作發表觀點的平臺,各群人員應注意言論,不允許發布與工作無關的內容。
五、禁止在工作群內發紅包。
六、工作群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文明互動、理性表達:
1.不得發布與國家的法律、法規、制度、政策相抵觸的言論,堅持積極向上、文明用語。
2.不信謠不傳謠。
3.所謂內部資料不發。
4.有關港澳臺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布前不發
5.軍事資料新聞不發。
6.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。
7.未經核實的各種形式的募捐不發。
8.禁止發布不良政治傾向、色情、暴力等內容。
9.禁止發布有違社會公德、不文明、侮辱性及涉人身攻擊性語言。
10.積極散播正能量,禁止散播負面信息。
2020年4月28日